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哪里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自哪里
苟利于民不必法古出西汉淮南王刘安《淮南子·汜论训》,原文是:“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释义是:只要对人民有好处,就不必一定要效法古人的制度;只要有助于事情的成功,就不必沿袭旧有的规矩。
释义
所以圣人所遵循的原则叫道,所做的叫事。这道就好比金钟石磬,一旦定了调就无法改换;而事就好比琴瑟,每根弦的音都可以随时调整。所以法制礼义这些东西,只是治理国家的工具、方法,而不是治理好国家的最终的东西。所以以“仁”为经,以“义”为纪,这倒是万世不变的。至于说考察人才,以省察他们的行为来决定对其使用与否,对于这类的事情,即使每天有变动也是可以的,天底下哪有一成不变的常规法度!只要符合世事,适合情理,顺应天地,协祥鬼神,就可以治理好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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