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50亿,晋江“庞氏骗局”突然崩溃;宁德时代IPO获批(涉案逾千亿,“小牛资本”非吸案如何转化为集资诈骗)-精选解释落实
闽企
1、晋江沃客理财:高收益背后的“庞氏骗局”
又一知名投资理财平台被通报!诈骗涉案金额高达50亿!35万人集体被套被骗!近日,泉州公安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晋江“沃客”理财传销案等典型案例。
经审理,王某妙等被告人自2015年开始,设立“沃客理财”网络平台,制订“游戏规则”,发行虚拟货币,大肆行骗。这一骗局,共有层级关系309层,会员涉及全国31个省份及菲律宾、新加坡等个别东南亚国家共计35万人,涉案总金额达50亿元。
50亿!35万人!这一群只有小学文化的骗子,居然骗了全世界,这真是让人目瞪口呆!
2、宁德时代IPO获批文 或成创业板新一哥
5月18日晚间,证监会核准两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包括上交所的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创业板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筹资总额不超60亿元。
据此,宁德时代的募资规模或出现明显缩水,其之前公开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拟募资规模高达140亿。交易人士认为,今年以来,目前可知的筹资额较大的公司IPO,基本上已获得批文。对市场而言,是中性偏好的消息,有利于指数的向上波动。而宁德时代即将上市,又将利好新能源股。
值得注意的是,宁德时代是在创业板上市的,如果公司上市后股价表现良好,那么,其总市值有可能超越温氏股份,成为创业板一哥。
大人物
1、网友香港偶遇马云用支付宝买报纸:真想把他手机抢过来
近日,马云在香港大学第199届学位颁授典礼上获得名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这是马云获得的第五个博士学位。
有网友在香港铜锣湾一个便利店偶遇马云,从晒出的照片来看,马云正在向店员出示支付宝付款码,购买一份报纸。该网友看到马云后十分激动,在微博晒照:“哇天呀!中午吃饭居然在这里看到马爸爸,还在用支付宝买报纸!!”静静只想知道马云的余额宝里到底有多少钱呢?
2、百度宣布陆奇辞去集团总裁兼COO 股价大跌近10%
周五傍晚,百度宣布集团总裁兼首席运营官陆奇由于个人和家庭原因,无法继续全职在北京工作,将从7月起不再担任集团总裁兼首席运营官,但仍将继续担任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同时,副总裁王海峰晋升为高级副总裁并担任AIG (AI技术平台体系)总负责人。
陆奇不再负责百度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后,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张亚勤、向海龙、王海峰、朱光等人将直接向百度董事长兼CEO李彦宏汇报。
受此消息影响,百度股价暴跌9.54%,收报253.01美元,市值882亿美元,一夜蒸发94亿美元。
大公司
1、滴滴顺风车悄然恢复上线:暂停深夜接单,评价页面已经下线
5月19日零时,停业一周的滴滴顺风车悄然恢复业务。目前,滴滴将APP中出行项目的显示顺序进行了调整,顺风车业务仅次于“快车”业务,位列第二。
记者体验滴滴出行APP发现,无论新老车主,都需要通过6项检测才能正式启用顺风车业务,其中包括注册身份验真、接单身份验真、隐私保护设置、夜间出行保护、安全百科学习、顺风出行保障。
滴滴顺风车落实了稍早前提出的整改措施,明确暂停接受每日22点至次日6点期间的出发订单。此外,司乘端的评价页面已经下线。双方只能选择平台提供的风景、静物照片作为对外公开的头像。
2、ofo开始商业自救,将推出车身商业化广告,App上也推出开屏广告
ofo推出车身商业化广告,App上也推出开屏广告。到目前为止,ofo可能只支付了供应商欠款(30多亿元)的20%,新一轮融资或支撑不了太久。
5月15日,南华早报消息称,戴威已拒绝了滴滴方面的潜在收购要约,并号召公司员工“战斗到底”。
3、微信撤回视频App封杀令:曾引多方争议 将再研究
微信宣布要对外链视频内容的规范升级3天后,突然又宣布取消了争议条款。
5月21日凌晨3时,微信发布《关于升级外链管理规则的补充公告》,称决定删除上述公告第二条,即对于视听节目内容外链的规定。微信称,平台会进一步与开发者研究方案,共同做好视频内容的质量和合规性管理。
投融资
1、鲍师傅糕点获得亿元及以上人民币A轮融资,天图资本投资
鲍师傅糕点是一家蛋糕西点连锁品牌,主打产品有牛肉松蛋糕、蛋黄酥、全巧克力蛋糕和慕斯蛋糕,产品覆盖蛋糕、饼干、泡芙等各种类,致力于推出具有创意的包含中西风味的时尚甜品。据悉,鲍师傅糕点获得亿元及以上人民币A轮融资,天图资本投资。
2、ASK动画获数千万元A轮融资 侧重影视向和游戏向IP企划
5月19日,ASK动画已获得数千万元A轮融资,由爱奇艺领投,杭州尚之诺投资跟投。新的资金将用于对团队的壮大和原创项目的深度开发。未来公司业务还是以二维动画为主,同时积极发力自主原创作品。ASK是国内少数具有提供动画全案服务能力的二维动画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二维动画片制作、原创漫画开发等。
3、从教具切内容,在线STEM 教育品牌「Dr.S赛先生」 获千万级天使轮融资
5月19日,在线 STEM 科学教育品牌“Dr.S赛先生”获得了千万级天使轮投资,由中科创星领投、蓝象资本跟投,本轮融资主要用于扩大师资培训中心和课程研发。赛先生创立于 2017 年,主要针对 3~12 岁少儿采用一对多小班形式、基于 PBL (问题式学习)进行在线授课。在课程体系上,赛先生目前已涵盖了 “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与宇宙科学”、“工程与技术”等 12 个内容大类。
4、区块链媒体“起风财经”完成千万天使轮融资,国家队资本首次入场
5月20日,区块链媒体“起风财经”宣布完成千万级天使轮融资,资方为水木区块链基金、首建投资本、青瓦资本。这笔资金将主要用于三个方面:加强区块链媒体内容的建设;通过旗下的起风学社开展区块链人才的培训、普及工作;加强建设起风财经区块链研究院。
5、精品度假酒店品牌「诗莉莉」完成B及B+轮融资,共计1亿元
5月20日,精品度假酒店品牌「诗莉莉」宣布完成B轮和B+轮融资,共计1亿元。B轮融资由五岳资本领投,经纬中国跟投;B+轮融资由青松基金领投,五岳资本跟投。这笔资金将用于规模扩张和体验优化。诗莉莉成立于2013年,最初以专注于“深度情感化体验” 的精品酒店切入个性化住宿市场,之后进一步升级为空间及内容运营商,通过IP内容和场景运营讲述更多品牌故事,并为酒店综合体、旅游小镇等输出内容运营能力。
6、医考培训机构“百通世纪”获数千万元A轮融资,将专注医学人才终生职业教育
5月20日,百通世纪宣布获得数千万元元A轮融资,资方为天津天地酬勤创业投资基金。百通世纪在 2013 年进入医考培训行业,目前已开发出面向医师、药师、护士等人群的系列线上、线下辅导课程,课程类型包括职业资格考试、职称考试、职业技能提升、海外资格认证、医学事业编考试、医学学历教育等多项产品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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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法治周末》记者 孙继斌
责任编辑 | 戴蕾蕾
由《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出的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近日发布。这十大案件均为该报2023年所报道的具有重大影响力、社会关注度高、裁判结果具有重大意义或重要示范引领作用的案件。
集资诈骗近90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26亿元的“小牛资本”非法集资案位列第二。
就在十大案件发布的前不久,即2023年11月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小牛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小牛资本)主要负责人彭铁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彭铁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小牛”爆雷
涉案公司股权9991万股
天眼查显示,小牛资本成立于2013年,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综合性金融科技服务公司。该公司主要通过旗下“小牛在线”“钱罐子”等P2P平台开展线上非法募资,并通过“小牛财富”“小牛基金”等对外发售私募基金产品非法募资。小牛资本曾经是广东规模最大的P2P平台之一。
但随着P2P行业遭遇强监管,小牛资本的问题逐渐暴露。自2017年10月起,“小牛在线”资金出现流动性困难,投资人资金无法按时兑付;2018年,“小牛在线”爆发大规模逾期并牵连到其他子板块;2019年3月,“小牛新财富”大面积逾期。
2020年5月,“小牛在线”宣布退出P2P业务,并承诺退出期间,平台股东及高管不跑路、不失联、不撤资,与全体出借人共进退。但仅兑付了2.38亿元,兑付比例为2.28%,其余款项无法兑付,引发“爆雷”。2021年1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对小牛资本立案侦查。
2021年5月6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南山公安”发布了关于小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即“小牛资本”)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据公告,警方已累计冻结涉案账户663个,追缴资金1.4亿余元人民币,查封涉案房产1056套,冻结涉案公司股权9991万股。其中,在查封的1056套房产中,深圳市住宅3套、商铺4套;广州市住宅108套、商铺858套;佛山市商铺76套;上海市商铺6套;哈尔滨市住宅1套;查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湖南省汉寿县辖内土地共2处,合计24037.5平方米。
公开资料显示,彭铁为小牛资本法定代表人、实控人。他曾担任佳兆业集团(01638.HK)旗下佳兆业金融投资公司总裁,还参与创办了网贷平台人人聚财,之后离开并于2012年创立了小牛资本。彭铁有个哥哥叫彭钢,大他5岁。
据媒体报道:这对兄弟出生于湖南邵阳乡村,草根出身,短短几年便在深圳成为金融大鳄,人送外号“钢铁侠”。借助前几年互联网金融风口,“钢铁侠”兄弟在深圳组建了P2P网贷平台,对上百万投资者进行无情收割,最终彻底暴雷。
顶格判罚
实控人被判无期徒刑
2023年7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彭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彭铁等11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广东高院审理查明,2013年至2021年间,彭铁成立小牛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后与彭钢等人通过旗下子公司的“小牛在线”“小牛钱罐子”P2P平台,以及子公司“小牛投资”“小牛新财富”“小牛基金”以私募理财产品形式向131万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1026亿元,其中126亿元本金未偿还。其间,彭铁、彭钢等6人明知公司资金缺口巨大、坏账率畸高,仍继续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且将所募资金主要用于还本付息及彭铁个人支配使用,集资诈骗89.34亿元。
“综合考量全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等,一审法院认为彭铁对投资人资金极度不负责任并造成人民群众巨额财产损失,对其不予从宽处罚,数罪并罚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郑思思说,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据了解,彭铁等人归案后,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涉案资金、股票、股权、房产等资产追缴。目前已追缴到案的资产,将在判决生效后依法返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将责令彭铁等人继续退赔。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冯辉在点评此案时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类案件,一直是我国金融监管严格防范、刑法严厉打击的对象。但是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机关、司法机关多年来的监管和审判环境下,依然爆发“小牛资本”这样持续期间长达近十年、涉案金额逾千亿元的案件,触目惊心、发人深省。一方面,说明金融监管和金融司法工作任重道远,非法集资类案件的防范和打击工作需要常抓不懈,尤其是在P2P、网贷、第三方理财、私募基金、财富管理、投资顾问等面向大众、涉众性突出的金融产品市场,应当进一步制定、细化或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并严格推进相应的执法和司法工作,运用技术手段加强金融执法和司法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除了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管和司法外,还应加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宣传。应当按照“反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度和强度,全面加强对社会公众的风险警示和投资教育;加强对“小牛资本”等典型案件处理的宣传工作,组织传统媒体、自媒体和专家学者展开充分讨论;在全社会层面形成对高收益金融产品的警惕心理,抑制金融产品广告的诱导效应。
非吸和集资诈骗
两罪缘何同时使用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彭铁等人数罪并罚、定罪量刑的。非吸罪和集资诈骗罪两罪同时使用,这在以往的案例中很少见。
郑思思解释说,这种情况主要是涉及对被告人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到集资诈骗犯意转化的认定问题,刚开始是无非法占有目的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到了某个时间点开始出现非法占有目的,这以后的非法集资行为就转化成了集资诈骗。
郑思思介绍,从2017年10月起,小牛资本明知对外放贷投资出现大量呆账、坏账,相关项目的逾期率、坏账率畸高,大部分投资未能收回成本,且公司运营成本居高不下,资金链难以为继。彭铁等6人仍主导加大募资力度,并将所募资金主要用于还本付息等,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必然且已实际造成投资人巨额财产损失,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故法院依法认定彭铁等6人在2017年10月之后实施、参与的非法集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而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北京佳创律师事务所主任黄海光认为,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5号第七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式实施非法吸收资金行为的,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要情形包括: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肆意挥霍、携款潜逃等。从小牛案来看,彭铁等人以私募理财产品形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募资1026亿元。该1026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对外放贷投资,尚属用于生产经营,没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故该部分款项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彭铁等人因操作资金极度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亏损、坏账畸高,在这种资金链已经断裂的情况下,彭铁等人继续非法吸收资金,并将后续吸收的89.34亿元用于填补坏账和个人挥霍。那么对于后续吸收的89.34亿元,彭铁等人没有将其用于生产经营,反而是用于挥霍,故其主观上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因此该89.34亿元构成集资诈骗罪,其性质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更加恶劣。
黄海光向《法治周末》记者进一步解释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转化为集资诈骗罪,其分界点就在于行为人的主观上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因此,在同一个案件当中,不同的行为人可能分别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即使同一行为人,因其主观上的变化,同样可能在不同的时间段分别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即对此有明确的论述:“对被告人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但后期逐步转化为集资诈骗行为的案件,定罪时要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准确区分被告人犯意的转化时间节点,可从被告人供述、集资款的去向、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集资款的管理等方面综合认定。”
“司法实践当中,也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并罚的案例,其中多数情形是行为人在施行非法吸收资金的过程中产生了非法占有目的,因此其罪名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转化为更为严重的集资诈骗罪。”黄海光说。
END
视觉编辑 | 王硕 马蓉蓉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郭志强 | 湖南报道
虚构信托产品、总经理实名举报、省分行行长亲侄子“打招呼”……曾轰动湖南的“博沣系”非法集资一案更多细节浮出水面,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在湖南的支行也卷入其中。
为追回投资损失,2020年下半年,长沙市的黎某、胡某、江某3位投资者将多家涉事国有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赔偿损失。
近日,《中国经济周刊》获悉,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对这3起案件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令相关银行在该起理财产品纠纷案中担责九成,赔偿投资者90%的本金损失。
多家国有银行支行违规代售2亿理财产品
2020年年底,长沙雨花区法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书让黎某高兴不已。
该判决书显示,此次获得胜诉的原告黎某于2013年,在被告中国银行赤曙支行的极力推介下,在由银行工作人员提供的湖南博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博沣公司”)的委托认购合同上签字,花60万元购买了博沣公司发行的虚构的“委托认购信托”产品,投资本金和预期收益共计86.2万元至今未拿到。
自2014年以来,黎某购买的信托产品本金和收益双双落空,黎某和其他经银行推介购买博沣公司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一样走上了诉讼维权之路。
博沣公司自2011年成立以来,依靠转包国有银行在售信托,或者炮制已经终止甚至“子虚乌有”的信托产品,以6%至8.5%的年收益率向数百投资者出售了数亿元的信托产品。
记者获得的另一份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在2010年12月至2014年9月期间,被告人博沣公司实际控制人邓琳以委托认购“飞龙一号”,博沣资产公司以委托认购“1107期”“1206期(岳麓2号)”“岳麓4号”“中宝一号(稳赢二号)”“岳麓3号”“岳麓6号”“博沣智优选1号”以及“博沣资管组合型资产管理委托理财”“贵金属委托理财”等理财产品的名义,以年息6%~8.5%不等的利息回报为诱饵,以博丰担保公司名义和博沣公司名义,与个人投资者签订认购合同。
其中,“岳麓5号”信托产品,以及博沣公司发布的“岳麓7号”“博阳创富1号”“中营一期”等信托产品完全是虚构的。“沣赢一期”和其他市民认购的“金博成长”等信托产品,其信托计划并未成立,或资金根本不会用于购买前述信托计划。
长沙市金融办证实,博沣公司不能发行信托产品,也没有销售信托产品的资格。
2014年下半年以来,“博沣”信托产品陆续陷入兑付困难,博沣负责人于2014年12月卷款“跑路”。随后,博沣公司的投资受损户多次要求“推荐”和“代售”博沣产品的银行赔偿损失。
2017年5月,据长沙市雨花区打非办通报,除了通过银行代售所谓理财产品,“博沣”系列公司还涉嫌通过融资担保、投资等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涉案总金额高达12亿元,2000余人被卷入。
其中一个细节值得注意,由于涉及的资金数额巨大,博沣公司原总经理周招曾多次编辑举报信,并于2015年1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举报了博沣公司实际控制人卷款潜逃的事实。
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博沣公司实控人邓琳除构成非法吸收存款罪外,还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判决被湖南高院终审裁定维持。
信托产品如何借道银行流入市场?
据监管部门初步调查,博沣及其关联公司上述吸收资金属于非法开展委托理财。
针对此事,有媒体一度发出“灵魂之问”——明知博沣公司非法“吸金”,为何湖南多个国有银行的数十家网点还充当“帮凶”?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曾在博沣系公司任总经理的周招在其证言中称,博沣公司的董事长助理张小华,负责工商银行关系的协调,“因为他是工行省分行张恪理(时任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的侄子,故工商银行省分行各部门、下属各支行都买他的面子,包括工行韶山路支行、东塘支行、中山路支行,各部门负责人、支行行长大部分都由张小华去打招呼,行长看张小华的面子,同意博沣公司的产品在下属网点销售”。
据新华社报道,博沣及其关联公司之所以能大肆非法“吸金”,数家国有银行起了关键作用。不少投资者表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在长沙、益阳等地的数十家营业网点,向客户推荐购买或者直接代售博沣产品,很多人因为信任银行而受骗。
上述刑事判决书显示,在2012年9月至2014年11月期间,博沣公司实际控制人邓琳安排张小华、王本元、周招等人打通了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销售渠道,博沣公司销售人员到上述3家银行网点对接。
博沣公司通过帮助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网点完成揽存任务、给予银行工作人员销售提成等方式,激励银行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推介,并由银行工作人员提供博沣资产公司的委托认购合同给投资群众签订,而群众基于对银行的信任,对保本保息、没有风险的推介信以为真,在博沣公司的委托认购合同上签字并交付投资款。
据湖南银监局初步调查,博沣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出售的理财产品金额约4亿至5亿元,其中涉及银行代售部分约2亿元。
刚刚打赢官司的黎某购买的由博沣公司发行的“岳麓4号”信托委托理财产品,非法集资额达3316万元。
银行被判担责九成
视觉中国
那么,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面向公众代售博沣公司所谓的信托产品,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银行和博沣信托产品投资人各执一词。
2014年年底,“博沣”非法集资一事东窗事发。据新华社报道,几家涉事银行称,违规推荐和代售系个别员工私下而为。工商银行湖南分行称,该行没有组织销售博沣公司信托产品的行为,但“不排除少数网点的少数员工私自向客户推荐”。
然而,上述长沙雨花区法院那份民事判决书中披露了一细节:2012年12月12日,被告工商银行韶山路支行向其员工发送邮件,内容为:该行发现博沣公司业务员在指导客户购买“岳麓3号”理财产品时,将客户资金转入他行账户,要求员工密切关注此事、各主任根据交易明细查清,并“督促博沣公司将入他行账户的额度如数返还,否则该行将停止销售、取消奖励”。
针对银行违规代售博沣公司产品是否需承担责任,湖南银监局一副局长曾公开表示,“博沣出售的是未经批准的‘线下’产品,任何银行代售均属违规。如果投资者是在银行柜台营业时间内购买,或者从行长等银行工作人员手里购买的博沣产品,银行必须担责。”
今年1月初,记者获得多份判决书显示,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方面均否认了推介博沣公司产品行为,但法院对上述被告银行的不当推介均有认定。且多份判决书均认为,被告银行存在较大的过错,并应承担本案损失的绝大部分责任。
“被告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向原告提供金融理财服务时未履行应负的义务,属于不当推介。”长沙雨花区法院3份民事判决书一致认为,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被告银行具有更为专业的金融知识和能力,并基于此具有优势经营地位,能够对原告等投资者的投资倾向、决策产生直接影响。原告基于对被告银行的信任才购买涉案信托计划,不能免除被告银行应履行的适当推介义务。
3份判决中均认为,被告银行未对博沣公司及其信托产品进行充分的审查和评估,监管亦存在不到位之处;在向原告进行宣传推介时提示不当,客观上造成原告对保本保息、没有风险的宣传、推介信以为真并认为涉案信托计划无风险或低风险的错误认识;亦未对原告进行投资的风险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使原告基于对被告银行具有的国有银行背景产生信任,进而签订委托认购合同并产生损失。因此,被告存在重大的过错。
原告投资者黎某、胡某、江某等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晓购买涉案信托计划是有风险的投资,其为获取回报而将自身置于风险的境地,自身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综合上述情况并参考涉及博沣公司的类似民事案件生效判例以及被告解决纠纷的消极态度,认定被告银行涉事支行应承担本案损失的绝大部分责任,即原告投资本金的90%。
益阳中院给出的一则民事判决书认定,原告岳某是出于对中国农业银行益阳赫山支行作为国有金融机构的信任,以及轻信该支行工作人员在推介案件所涉信托产品时所做的宣传和承诺,而购买该产品的,该支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书显示,在益阳市民岳某起诉博沣公司和农业银行赫山支行的诉讼中,法院判决博沣公司返还岳某的本金及利息,而农业银行赫山支行对博沣公司不能返还的本金,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21年第2期)
2021年第2期《中国经济周刊》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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