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12·23”特大井喷事故回顾与警示
重庆“12·23”特大井喷事故回顾与警示
2003年12月23日晚上9点15分左右,重庆东北角的开县,由中石油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钻探公司承钻的位于开县境内的“罗家16号”井,在起钻过程中发生天然气井喷失控,引发了一场特大井喷事故,从井内喷出大量的含有高浓度硫化氢的天然气,高于正常值6000倍的硫化氢气体迅速向四周扩散,扑向毫无准备的村庄、集镇。
重庆地图
12.23特大井喷事故
事故影响
事故造成243人因硫化氢中毒死亡,2142人因硫化氢中毒住院治疗、4000多人受伤,6万多人被疏散转移,9.3万多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高达6432.31万元。
“12.23”井喷事故是建国以来重庆历史上死亡人数最多、损失最重的一次特大安全事故,导致开县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环境遭到破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了巨大损失。
两名儿童的眼睛被有毒气体伤害
搜救人员为遇难者整理遗体
中毒死亡的家禽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
1、起钻前循环时间严重不足。
2、起钻中途修理设备,长时间停留。
3、起钻过程灌注液量不够。
4、计量用泥浆池,没有计量罐。
5、观察溢流方法错误。
6、未能及时发现溢流。
7、卸掉钻具回压阀,接顶驱不成功。
8、关防喷器未能控制。
9、应急决策系统权限不明确。
10、高产高含硫水平井工艺不成熟。
事故处理概况
紧急救援
管理原因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该井场现场管理不严,存在严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问题。
2、工程设计有缺陷,审查把关不严。未按照有关安全标准标明井场周围规定区域内居民点等重点项目,没有进行安全评价、审查,对危险因素缺乏分析论证。
3、事故应急预案不完善。井队没有制订针对社会 的“事故应急预案”,没有和所在地政府建立“事故应急联动体系”和紧急状态联系方法,没有及时向所在地政府报告事故、告知组织群众疏散 的方向、距离和避险措施,致使地方政府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陷于被动。现场的一片慌乱中,至少1小时17分钟的点火最佳时机被忽略掉了 。
4、高危作业企业没有对社会进行安全告知。井队没有向当地政府通报生产作业具有的潜在危险、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危害、事故应急措施和方案,没有向人民群众做有关宣传教育工作,致使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不了解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应急防护常识和避险措施。由于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没有硫化氢中毒和避险防护知识,致使事故损害扩大(有部分撤离群众看到只是井喷没有发生爆炸和火灾,自行返回村庄,造成中毒死亡)。
公安部门紧急营救
经验教训
1、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三基工作”。事故暴露出人员素质不适应作业,应通过培训使各级人员掌握基本技术要求,熟悉安全操作程序、技术措施及应急措施。
3、杜绝“三违”。事故暴露出管理人员和现场技术人员没有按法规、标准做好技术和施工方案组织生产。
4、重视设施管理,保证相关人员能熟练使用配备的各种HSE设施,加强生产启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
5、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的落实工作。
安全警钟长鸣
液压大钳马达
井口四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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