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雅舞之先河-六代祭祀乐舞
中国古代雅舞之先河-六代祭祀乐舞
六代舞相传是中国黄帝、唐、虞、夏、商、周6代的祭祀乐舞,也叫六乐。六代舞开中国古代雅舞之先河,代表古乐舞之正统,是封建社会礼教的一种象征。
祭祀舞蹈自古就流传在中国广大的地域。在原始社会由于人们崇拜图腾和迷信神鬼,逐渐产生了沟通人神之间的“巫”。由“巫”掌管祭祀占卜,求神福佐或祓除不祥。“巫”原是由氏族领袖兼任的。传说中的夏禹不仅是治水的英雄,又是一个大巫。他在治水中两腿受病,走路迈不开步,只能碎步向前挪移,这种步法称为“禹步”,成了后世巫觋效法的舞步,又称“巫步”。“巫”“舞”同音,“巫,以舞降神者也”。
周代改变前代原始乐舞由全体氏族成员参加的性质,并使巫术活动与乐舞分离,同时又继承前代乐舞的音乐舞蹈形式,编成声、歌、诗、乐配上舞蹈用以祭祀天地、神灵和祖先的乐舞,而且形成几套经王室审定的祭祀乐舞,统称周乐。舞诗有一定教化内容,舞队有一定象征意义,伴奏已有编钟、、铙、镯、铎等金属乐器,磬等石制乐器,柷等木制乐器,箫笛等竹制乐器,笙竽等匏形乐器,埙等陶制乐器,琴瑟等弦乐器和革鼓等打击乐器。这使周代乐舞有了八音具备的乐队和较为复杂的音律,又使宫廷乐舞规范化、等级化并形成制度。周代强调乐舞受政治、伦理的制约,并对乐舞的本质、审美、功能阐发了一系列理论,奠定了对后世有深远影响的正统乐舞观的基础。
经过夏、商两朝到西周建国,奴隶制达到鼎盛时期,周代的统治阶级已经充分地认识到乐舞用于政治的社会作用,而制定出礼乐制度。西周的礼乐制度是奴隶社会政治文明的重大创造,集周以前古代舞蹈之大成。为了贯彻这种礼乐制度的实施,周王室整理了前代遗存的乐舞,总称为六代舞,用于祭祀。
黄帝时代的乐舞称《云门大卷》,简称《云门》,或称《承云之乐》。相传黄帝氏族崇拜云,纪事设官皆以云命名。《云门》是黄帝氏族祭祀云的图腾舞蹈。尧时代的乐舞,一说为《咸池》,也称《大咸》,乃黄帝氏族传下,尧增修沿用的乐舞;另一说是尧时仿山林溪谷之声以鹿皮蒙缶制成土鼓,击石拊石率百兽而舞祭祀上帝的《大章》,《大章》或即尧氏族本族的乐舞。虞舜时代的乐舞名《大韶》,又名《九韶》、《箫韶》,传说它的作者名夔,演出时“凤凰来仪,百兽率舞”。《大夏》是夏代乐舞,也称《龠夏》,传为皋陶所作,颂扬禹治洪水的功绩。《大濩》也称《護》或《韶濩》,殷墟卜辞证实是商代祭汤的乐舞,传为伊尹所作颂扬汤灭夏桀、救护万民的功德。周代创制的乐舞名《大武》,史传为周公所作,是武王灭商后献馘于京庙时表演的乐舞。
六代舞,也称《六大舞》,都是纪功德的乐舞。《云门》歌颂黄帝“大施天下道而行之”,《大章》歌颂尧之大德彰明于天下,《大韶》歌颂舜以文德治邦,《大夏》歌颂禹治水之功,《大濩》歌颂汤灭夏桀以拯救万民,《大武》歌颂武王伐纣灭商的伟大功绩。每一部乐舞都有明确的主题,都是表彰某个圣明的先王的功德。
六代舞的形式按史籍记载,前四种属文舞,象征以文德定天下,舞蹈者手里拿着乐器“龠”(排箫)和鸟羽“翟”。《大武》《大濩》为武舞,象征以武功取天下,舞蹈者手里拿着干(盾)戚(斧)。
六代舞是周朝的“雅乐”,演出仪式隆重。所奏的音律,所祭的神祇,都有定制:舞《云门》时,奏黄钟,歌大吕,祀天神;舞《大章》时,奏太簇,歌应钟,祀地祇;舞《大韶》时,奏姑洗,歌南吕,祀四望;舞《大夏》时,奏蕤宾,歌函钟,祭山川;舞《大濩》时,奏夷则,歌小吕,享先妣;舞《大武》时,奏无射,歌夹钟,享先祖。
周王朝还设立了庞大的乐舞机构“大司乐”,贵族子弟要受严格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教育。13岁入学,循序渐进,先学习音乐、朗诵诗和小舞。15岁开始学习射箭、驾车和舞《象》(《象》传说是一种武舞,也有人认为是一种鱼虾等图腾的舞蹈)。20岁时学习各种仪礼和大舞。
在举行大祭时,由大司乐率领着贵族子弟跳六代舞。不同的场合演奏不同的乐舞,胜利凯旋时奏《凯乐》;燕享宾客,表演《四裔乐》《散乐》;举行射仪时跳《弓矢舞》。在所有的祭仪场合中,一方面强调受命于天的神圣性,另一方面强调等级区分的尊严。
六代舞到春秋以后,受到民间俗舞与宫廷女乐舞蹈的冲击,已名存实亡,终于变成了宫廷祭祀中的仪礼程式。但经儒家的推崇鼓吹,概括为文舞武舞,象征文治武功两种统治方略,作为华夏礼教的正统仪典。历代帝王无不因袭制作用以祭天祀祖歌功颂德,一直传到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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