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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连收14张罚单!合计罚超1400万12人一并领罚,理财资金投向结构化债券成银行首罚?-最经典的诗意完善阐释落实

摘要“宇宙行”一次性领14张罚单! 7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一连发布14张针对 的罚单,其中2张针对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的罚款金额为1390万元,涉理财资金投向结构化债...

  “宇宙行”一次性领14张罚单!

  7月2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一连发布14张针对的罚单,其中2张针对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的罚款金额为1390万元,涉理财资金投向结构化债券业务、以贷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均在7月8日至10日。

  此外,其他12张罚单指向工商银行12名相关负责人,既包括分行副行长等级别的高管,亦包括支行客户经理等基层员工,多为被警告及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成为因“理财资金投向结构化债券业务风险管理与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首次被罚的银行,此前针对理财资金管理的罚单,多集中于违规流入资本市场或房地产市场、理财资金违规授信等方面。

  工行一次性领14张罚单,

  12名责任人一并领罚

  注:新浪金融研究院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整理

  仅从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看,此次该分行共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下发的两张罚单。

  其中,沪金罚决字〔2024〕105号罚单共涉及四项违法违规事实,包括“理财资金投向结构化债券业务风险管理与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对理财资金投资未尽审慎管理职责;会计处理未真实反映理财产品财务状况;对固定资产贷款授信审批条件落实不到位”,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被罚款105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7月10日。

  沪金罚决字〔2024〕95号罚单同样涉及四项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资金最终流入资本市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资金最终用于购买理财;以贷收费;质价不符”,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被罚款34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7月8日。

  除了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被罚外,另有12名相关责任人被罚,既包括分行副行长等级别的高管,亦包括支行客户经理等基层员工。

  比如,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曹琦对该分行理财资金投向结构化债券业务风险管理与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徐莹对该分行国际业务综合服务违规收费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

  基层员工方面,例如,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御桥支行客户经理黄远对该支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资金最终用于购买理财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金天地支行客户经理何冬平对该支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资金最终用于购买理财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理财资金投向结构化债券成银行首罚,

  工行上海分行副行长等4人被罚

  上述沪金罚决字〔2024〕105号罚单主要针对工行理财资金投资管理问题,其中一条为“理财资金投向结构化债券业务风险管理与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此为银行首次因理财资金投向结构化债券业务而收到罚单,此前针对理财资金管理的罚单,多集中于违规流入资本市场或房地产市场、理财资金违规授信等方面。

  此前,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处罚有关结构化发债案件中曾多次涉及银行,但为自律处分。

  目前相关罚单多为证监系统开出,据公开信息显示,今年前5个月受罚企业包括贵阳泉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四川龙阳天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均因结构化发债问题被地方证监局处罚。

  今年1月,沪深北交易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禁止结构化发债。

  值得注意的是,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曹琦、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李朝晖、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李东源、资产管理部科长刘耀武均因对该分行“理财资金投向结构化债券业务风险管理与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直接责任”被罚。

  其中,曹琦被警告;李朝晖、李东源、刘耀武均分别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曹琦于2014年8月被原上海银监局核准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任职期间主要分管国际业务、金融市场、资产管理以及产品创新工作。

  2021年2月,曹琦出任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同时获批的亦有太平资产副总经理一职,后又任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3年11月,太平基金发布公告,曹琦新任太平基金总经理职务。

  涉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慎等,

  工行上海分行近期陷“多事之秋”

  沪金罚决字〔2024〕95号罚单共包含四项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两项涉及“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资金最终流入资本市场;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贷款资金最终用于购买理财”。

  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1月发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显示,流动资金仅能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周转,不得用于借款人股东分红,以及金融资产、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此管理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在此次监管罚单中,工商银行上海市御桥支行、金天地支行、松江支行的三位客户经理均因对上述行为负责收到警告及罚款处罚。

  另外,原银监会曾在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相关通知中提出,不得“以贷收费”,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

  此次罚单中的时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王薇对该分行以贷收费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近期,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陷入“多事之秋”。7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显示,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徐言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青海省西宁市监委监察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通报发布的一周前,徐言峰还曾公开露面。7月11日,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数据治理专业委员会在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召开2024年业数据治理工作交流论坛,徐言峰作为该分行副行长出席。

工行连收14张罚单!合计罚超1400万12人一并领罚,理财资金投向结构化债券成银行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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